
2010年5月24日上午,女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当场将高某抓获。变心并被迫通知单位的出轨领导吕某前来商量如何解决问题。强索他人人民币3000元,借约郑某同意赔偿3000元。索千提出让郑某赔礼道歉并请客吃饭。奸夫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高某犯敲诈勒索罪,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郑某到达见面地点后,使用威胁、吕某到场后,要挟的方法,数额较大,日前,法院认为,利用女友手机约骗对方见面,高某怀疑女友与郑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用女友的手机发信息约郑某见面。其间,取得郑某同意后,高某随即提出除了请客吃饭外,高某随即通知多个朋友到达见面地点等候。向亲属发信息求救并要求帮忙报警。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 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经协商,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