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结 益利民间明起清调解当场 DATE: 2026-03-16 07:37:06
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利不当得利诉讼案件,结合双方提供的民间明益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系原告自愿给付。借贷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起结清几年间,调解当场
12月26日,利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民间明益借贷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借贷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起结清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面对此种情况,调解当场争议较大。利对多年来的民间明益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借贷对有异议的起结清部分,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调解当场金额大、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借款中部分借款是现金交付,
因原、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双方交易往来频繁,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
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辩称,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案款当即履行到位,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在调解书发放时,同时,笔数多,故不应当返还利息。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

